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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招聘简章
发表时间:2019-06-13

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案秘书3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岗位名称

年龄

人数

专业

学历

备注

办案秘书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至2001年5月期间出生)

3

法律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有电脑快速记录技能,电脑打字速度在80字/分钟以上,且正确率在90%以上

 

  1.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遵守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根据工作需要无条件服从岗位调整。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至2001年5月期间

    出生);

    3、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等详见《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有过犯罪记录或刑事处罚执行期限未满的人员;

  4.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 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步骤与要求:

    1、应聘者应于2019年5月5日-6月30日期间登陆通才人才网(www.ntrc.cn)或汇通人才网(www.htrc.cn)进行网上报名,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2、初审合格者接到通知后携带书面报名材料到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地址:南通市崇文路2号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12楼1203室进行资格复审。书面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背面注明姓名、出生年月);

    2本人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3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留学

    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打印);

    5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等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不退)。

    3、资格复审时必须由应聘者本人手工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4、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原则上达到3:1开考(应聘人数以资格复审人数为准)报考人数不足时,经研究也可降低开考比例

    、考试

    1、笔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及相关法律知识(仲裁规则可至南通仲裁委员会官网下载)。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实际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

    2、专业技能测试

    打字专业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录入考试,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间为10分钟,电脑打字速度在80字/分钟以上,且正确率在90%以上为合格。

    3、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对象为按上述规定确定的笔试通过及打字专业

    技能测试合格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南通仲裁委员会官网上http://www.ntac.org.cn)进行公示。

  6.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

    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4、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体检、录用与递补

    1、体检

    根据总成绩的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在南通仲裁委员会官网上http://www.ntac.org.cn)进行公示。

    2、录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南通仲裁委员会官网上http://www.ntac.org.cn)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南通仲裁委员会及法律相关规定,与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办理录用手续。

    拟录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3、递补

    在体检、拟录用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人员性质、薪资待遇

    1、通过体检合格人员与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劳动合同制待遇;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3、录用首聘两年含试用期2个月,工资高于南通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的薪酬待遇标准,年终享受绩效考核。续聘后参照事业单位待遇,基本同工同酬

     

    、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南通仲裁委员会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3-59003120

     

    、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体检费。

    2、报名人员对《报名登记表》填写内容及所提交书面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诺如任何一项情况失实,用工单位可免责取消录用或解除劳动关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咨询电话:0513-5900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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