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步骤与要求:
1、应聘者应于2019年5月5日-6月30日期间登陆通才人才网(www.ntrc.cn)或汇通人才网(www.htrc.cn)进行网上报名,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2、初审合格者接到通知后携带书面报名材料到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地址:南通市崇文路2号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12楼1203室)进行资格复审。书面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背面注明姓名、出生年月);
(2)本人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3)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留学
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打印);
(5)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等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不退)。
3、资格复审时必须由应聘者本人手工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4、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原则上达到3:1开考(应聘人数以资格复审人数为准),报考人数不足时,经研究也可降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
1、笔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及相关法律知识(仲裁规则可至南通仲裁委员会官网下载)。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实际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
2、专业技能测试
打字专业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录入考试,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间为10分钟,电脑打字速度在80字/分钟以上,且正确率在90%以上为合格。
3、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对象为按上述规定确定的笔试通过及打字专业
技能测试合格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南通仲裁委员会官网上(http://www.ntac.org.cn)进行公示。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
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4、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录用与递补
1、体检
根据总成绩的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在南通仲裁委员会官网上(http://www.ntac.org.cn)进行公示。
2、录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南通仲裁委员会官网上(http://www.ntac.org.cn)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南通仲裁委员会及法律相关规定,与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办理录用手续。
拟录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3、递补
在体检、拟录用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六、人员性质、薪资待遇
1、通过体检合格人员与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劳动合同制待遇;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3、录用首聘两年(含试用期2个月),工资高于南通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的薪酬待遇标准,年终享受绩效考核奖。续聘后参照事业单位待遇,基本同工同酬。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南通仲裁委员会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3-59003120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体检费。
2、报名人员对《报名登记表》填写内容及所提交书面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诺如任何一项情况失实,用工单位可免责取消录用或解除劳动关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咨询电话:0513-59003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