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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仲裁与金融争议解决实务交流分享会成功举办
发表时间:2019-09-24

    2019年9月18日,由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与安迈企业咨询公司共同主办的国际仲裁与金融争议解决实务交流分享会在上海国际仲裁中心3M会议室举行。120余名来自中外企业、金融机构、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王唯骏致欢迎辞。她介绍了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的历史沿革、受案情况、裁决执行、仲裁员专家资源及国际平台建设情况。上海是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是中国涉外仲裁法律服务的诞生地之一,也是中国目前仲裁机构最多的城市。研讨会旨在聚焦国内外仲裁实践的比较以及展望金融仲裁的发展,探索国际仲裁与国内仲裁的近期趋势,研究国际金融和国际仲裁“双中心”城市的形成经验。在国务院已发布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的背景下,上海或将有更多机会见证中国仲裁国际化和国际仲裁中国化的融合共赢,上海仲裁也将逐步走进国际仲裁的朋友圈。

分享会由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事业发展部副部长许索晟担任主持人。在议题发言环节,八位专家围绕“境内外商事仲裁的实践与区别”、“金融争议解决的发展与挑战”这两项议题做了精彩的分享。

    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刘海涛探讨了境内外仲裁中仲裁机构与仲裁庭的角色问题。他以三家国内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为例,分析了其中关于仲裁庭与仲裁机构职权划分的不同规定,提到了中国企业境外仲裁可能面临的效率性、仲裁成本及裁决公正性问题,并给出了相关建议。

    安迈企业咨询公司中国区法证技术团队负责人陈霦介绍了国际仲裁跨国取证及证据披露,结合公司经典案例,详细说明了跨境证据和电子证据在仲裁实践中的使用情况、取证过程及特殊考虑因素。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王钊探讨了境内外仲裁中的举证原则与实践。他分析了境内外仲裁举证方面的三个主要区别和两点主要原因,并阐述了实践中的经验与建议。

    史密夫斐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唐汉洁分享了境内外仲裁成本合理控制的问题。她首先介绍了境内外仲裁的成本组成及律师费用在在仲裁程序期间的曲线分布,并从当事人角度出发,就如何合理控制境内外仲裁成本提出了实用性建议。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培明讲解了私募基金纠纷的监管与审裁逻辑。他主要探讨了管理人违规的民事法律后果,总结了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买方机构与投资者责任分配比例承担的差异情况,通过具体案例展开了资管案件中的相关法条及司法解释解读。

    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晨光分析了资管领域仲裁法律适用的新问题。她首先对比了法院与仲裁对特定问题的不同认定情况及法律依据,探讨了仲裁对于司法解释的应用,介绍了《九民纪要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对审判和仲裁制度相互协调、完善立法提出了相关建议。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霍伟分析了以金融仲裁应对金融争议的四化趋势。他提出,在强监管下金融争议呈现出复杂化、扩大化、巨量化和群体化四项趋势,并提出了以金融仲裁应对金融争议四化趋势的有效手段。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案件管理一部部长宋茹祎以“金融领域仲裁时间新趋势”为题,介绍了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近几年金融案件的受理情况及案件特点,从仲裁机构的角度针对金融案件可能出现的争议解决方式衔接不畅等问题提出了建议。

在提问互动环节,与会者还就仲裁程序中证据披露的时间、举证责任分配在仲裁案件中的技巧、管理人举证责任导致等问题与发言嘉宾进行了讨论。

会议最后,安迈企业咨询公司中国区法证技术团队负责人陈霦代表主办方致闭幕辞,并对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供本次高质量交流平台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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