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建新 北京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教育经历:1987年7月毕业于上海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8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执业资格。
1987年9月开始执业,2000年被评为二级律师。
执业经历:1987年9月始执业于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前身为南通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南通平凡律师事务所)。先后担任数十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现仍担任南通市财政局、环保局、江苏大生集团有限公司、南通紫琅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永银化纤有限公司、南通金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十余家单位法律顾问。办理了壹千余件诉讼、非诉讼案件。
专业特长:合同法律、公司法律、刑事法律。
著名案例:
1、刑事部分:姐妹硫酸毁容案;智障女童子宫切除案;南通市农科所副所长、玉米制种专家蔡某受贿案;南通日报社副总编李某某受贿案辩护;
2、民商部分:“皇驾”咖啡连锁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冉某与南通宏圣达公司侵犯商业秘密纠纷;东方粮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与任某融资债券纠纷;江苏大生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坤风纺织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南通优力国际包装有限公司与HANTEC SOLUTIONS INC.进出口贸易纠纷;南通金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乔新劳动合同纠纷等。
个人荣誉:南通市十佳律师 江苏省十佳律师 江苏省知名律师 南通仲裁委员会优秀仲裁员
社会职务:南通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委员 南通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委员 南通市政协委员 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